翠屏区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烛光行动”课堂展评活动的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相关精神,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区域内教育教学水平,缩小校际间的差距。经研究,翠屏区决定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烛光行动”课堂教学展评活动。
一、展评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农村从教28年及以上。女教师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50周岁,男教师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55周岁且未取得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近3年工作量达学校平均工作量(每年实际上课课时达学校人均课时2/3以上)的教师。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近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教师。
4.参加2021年、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烛光行动”课堂教学展评活动已取得证书的教师不再参与展评。
二、报名及展评方式
1. 推荐名额及要求:学校按展评活动要求初审教师相关资料。若文科组与理科组符合条件人数分别在3人及以下,按文科组与理科组各限报1名;若文科组与理科组符合条件人数分别在3人以上,按文科组与理科组各限报2名;若文科组与理科组符合条件人数超过限报名额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与相关部室负责人(见附件3)具体联系。
学段 | 文理科 | 科目 | ||||||||||
小学 | 文科组 | 语文 | 英语 | 道德与法治 | 音乐 | 美术 | ||||||
理科组 | 数学 | 科学 | 信息技术 | 体育 | ||||||||
中学 | 文科组 | 语文 | 英语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
理科组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信息技术 | 体育 |
2.中小学按文理科分组进行展评,幼教不分组。(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4;幼儿教学活动评价标准另行通知。)
3. 参与展评的教师按照附件5提前制作教学设计交相应学科研训员(关于“教学评”一致性教学设计,可请教自己本校的第四届骨干教师,或联系相应学科研训员),具体上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
展评时间:2023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交资料
1.近三年工作量、师德考核、被推荐教师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盖章后的扫描件。
2.附件1电子文档。
3.附件2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学校根据要求于5月6日前将以上三种资料进行打包并压缩,将压缩文件命名(学校 烛光行动)后分别传中、小、幼教育研究室指定人员邮箱(附件3)。
四、证书发放
1.展评活动组内参与教师在3人及其以下的,展评分70分以上,将颁发展评证书。
2.展评活动组内参与教师在3人以上的,展评分在70分以下不颁发展评证书,在70分及以上按80%的比例颁发展评证书。
3.没有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和“教学评”一致性课时教学设计的一票否决。
五、纪律要求
各校务必严格按照展评活动条件认真梳理符合条件人选,严格按照名额及要求推荐,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者经人举报查实,将取消该教师当年展评活动资格,同时取消学校来年推荐展评活动资格。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翠屏区教育学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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