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翠屏区参与2025年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情况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我区教育教学成果质量提升,培育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准备参加2025年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的相关成果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便于后期安排专项培训和集中打磨。相关统计要求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成果来源可以是各级各类课题,也可以是自选项目。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成果必须经市级或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并结题,县、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按照各市(州)有关规定进行成果鉴定并结题。自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经市级或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专家鉴定。
(三)已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至今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省内首创,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先进性,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五)创造性地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也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必须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有新的重大突破,方可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
二、参评成果信息统计
准备参加2025年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填写摸底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9月23日前反馈到qq邮箱2338140683,逾期无反馈视为不参与省市成果奖评审。
附件:翠屏区参与2025年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摸底情况统计表
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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