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2020]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2]6号)、《中共宜宾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宜委教组[2022]3号)文件精神,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坚持做到常展常演,同时结合教育部将举办的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省、全市、全区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选拔优秀节目打磨参赛。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3月起,组织开展宜宾市翠屏区首届中小学生合唱、班级合唱、班级课堂小乐器合奏、校歌展评活动。请各中小学根据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翠屏区首届中小学生合唱、班级合唱、班级课堂小乐器合奏、校歌展评活动方案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