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2—202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完善意见于2月17日前书面反馈(加盖公章)区教育督导办(联系人:何晓玲;联系电话:8206273)。
附件:2022—202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202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翠屏区2022-202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用于对翠屏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建成西部教育强区”为目标,以创建“两区一校”为抓手,突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迎检工作重点,引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办学,科学治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督导,确保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科学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实际,科学收集数据信息,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
(三)发展性原则。将学校发展变化作为评价重要内容,既重视学校发展结果,又注重发展过程,达到激发学校活力、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
三、评估内容
(一)中小学督导评估。由4项组成,前3项评估总分为100分,前3项考核得分与加扣分之和为最后得分。
1.过程督导(28分)
重点对学校常规管理、“双减”“五项管理”“五育并举”工作推进和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局领导、机关各股室到校督查共占6分,区教育督导办过程督导(含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占6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翠屏区2022-2023学年中小学过程督导评分表》;教学视导占6分,后勤服务过程督查占6分,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过程督查占4分,评分标准由考评单位制定。
2.专项工作考核(68分)
(1)党建工作(6分),将各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情况等考核总分按6%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2)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8分),将各校实验教学工作、教师信息技术水平、教育设备设施管理使用等情况考核总分按8%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3)教育质量(30分)。根据各校教育质量考评等次计分:按照成绩特别突出单位30分、成绩突出单位26分、比较突出单位22分、未获奖单位18分核算,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4)安全管理(12分)。将各校安全工作考核总分按12%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5)区域重点工作(12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的通知》(川教督委办〔2022〕4号)要求(高中阶段学校参照省级示范校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工作档案资料(资料参考目录见翠教体发[2022]135号文件附件),做好迎接各级督查准备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督导办定期抽取部分学校对迎检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总分按12%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3.社会评价(4分)
(1)学生问卷调查(2分)。随机抽取30名学生,对学校师德师风、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艺体活动开展、减轻课业负担等方面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根据问卷满意度比例核算评估得分。
(2)社区群众问卷调查(2分)。每校随机抽取20名社区群众(含学生家长)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根据社区群众评价满意度比例核算评估得分。
4.加扣分
根据本学年各学校特色创建、获奖情况、接受检查调研、宣传交流等情况进行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根据本学年学校推进工作不力、管理疏漏等相关情况进行扣分。具体标准见附件2:《翠屏区2022-2023学年教育督导评估加扣分细则》。
(二)公办幼儿园督导评估。由4项组成,前3项评估总分为100分,前3项考核分得与加扣分之和为最后得分。
1.过程督导(24分)
重点对幼儿园党建、安全后勤管理、保教活动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办法参照中小学执行。
2.专项考核(62分)
(1)保教质量(30分)。评分办法参照中小学执行。
(2)安全管理(12分)。评分办法参照中小学执行。
(3)区域重点工作(20分)。各园严格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见川教督委办[2020]2号文件附件),开展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工作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国家督导评估相关准备工作。区教育督导办每月抽取部分幼儿园对迎检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总分按20%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3.办园行为督导(14分)
按照幼儿园第二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三年规划安排开展督导,根据各园的评估总分按14%的比例计入学校督导评估总分。
4.加扣分
评估要求和办法参照中小学执行。
四、奖项设置
将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分为城区中学组(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城区小学组、乡镇中学组、乡镇中心校组(含乡镇九年一贯制中心学校)、城区公办幼儿园组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组六个组别。
一等奖各组按40%的比例设置。根据评估总分分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组别一等奖单位。其余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总分≥80分的为二等奖;总分在70分至80分之间的为三等奖;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评估总分都在80分以上的,则排在最后7名的单位为三等奖。总分在70分以下不予评奖。
五、违规处理
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降等处理;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取消评奖资格。
(一)不按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随意加大课时量,影响恶劣的;
(二)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停课或更改校历的;
(三)新生年级出现超规定班额的;
(四)在教育质量监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五)违反各级有关收费规定,发生乱收费行为的;
(六)教师因违规家教、有偿补课、搭餐收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受到降等处理的单位,督导评估得分用降至等级类学校的平均得分计入校(园)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受到取消评奖资格处理的单位,督导评估以69分计入校(园)长奖励性绩效考核。
六、评估程序
(一)发布预告。开展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时,提前一周发布督导预告,告之学校评估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学校自查。接受督导评估学校严格对照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开展自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总结材料。
(三)组建机构。区教育体育局抽调责任督学、相关职能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督导评估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实施评估。区教育督导办统筹安排对学校进行评估。
(五)公示结果。向被督导单位反馈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在《翠屏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结果运用
对督导评估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将各校督导评估总分列入校(园)长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交流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评估客观公正。对学校督导评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和掌握评估单位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评分。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督导六不准”工作纪律:即不准接受被检查学校的宴请;不准接收被检查学校的钱物、购物卡或其它纪念品;不准向被检查单位和校长个人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准泄露不宜公开的有关考核信息;不准在被评估单位和基层学校开展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借督导评估之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翠屏区2022-2023学年中小学过程督导评分细则
2.翠屏区2022-2023学年教育督导评估加扣分细则
附件1
翠屏区2022-2023学年中小学过程督导
评分细则
评估单位: 年 月 日 | |||
督导 | 评估主要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校园环境(8分) | 1.校园整洁美观,净化、绿化、美化好。 | 2 | |
2.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及时更换,育人氛围浓。 | 3 | ||
3.教师办公室、学生寝室卫生状况良好,布置整洁规范。 | 3 | ||
行政管理(12分) | 1.学校工作按计划开展,运行情况良好。 | 2 | |
2.校领导班子成员坚守岗位,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秩序良好。 | 2 | ||
3.校行政深入一线上课、听评课,课间巡查制度落实,记载具体。 | 8 | ||
教育活动(15分) | 1.坚持每天升降旗和周一集会活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学生守纪律、懂礼貌、讲卫生、爱学习、爱劳动,精神面貌好。 | 4 | |
2.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落实好学生体质健康和近视防控工作要求。 | 5 | ||
3.班(团)队活动、艺体活动、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 3 | ||
4.按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常态化防控工作。 | 3 | ||
安全稳定(15分) | 1.“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 5 | |
2.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安全工作日志填写详实、具体。 | 5 | ||
3.门岗值守严格,监控设备运转正常,消防设施完善,食堂、学生宿舍管理规范。 | 5 | ||
规范办学(20分) | 1.按部颁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 5 | |
2.严格按课表上课,不随意增减课时、调换课程、停课或放假。 | 5 | ||
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作业管理规范,学生课业负担减轻。 | 5 | ||
4.严格控制班额,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 5 | ||
课堂教学(15分) | 1.教师备课认真,每课有教案,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教学方法得当,坚持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行为规范。 | 5 | |
2.课堂秩序良好,学生主体作用发挥好,体现课改理念,教学效果好。 | 5 | ||
3.教学管理措施具体,督查有力,整改意见明确,记载详实、具体。 | 5 | ||
学生关爱(6分) | 1.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3 | |
2.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管理使用情况好。 | 3 | ||
设备管理(9分) | 1.教学设备、信息技术装备、音体美器材和功能室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健全。 | 2 | |
2.功能室卫生状况好,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危化药品管理规范。 | 3 | ||
3.功能室、仪器设备使用率高,记录详实,资料收集完整规范。 | 4 | ||
合计 | 100 | ||
备注:评分按每大项总分的75-95%区间评定 |
附件2
翠屏区2022-2023学年教育督导评估加扣分细则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c级指标 | ***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单位自评加减分项目 | 自评分 | 复评分 |
a1加分范围和分值 | b1特色创建 | c1.成功创建各类示范、特色校(园)(复评验收折半加分)。 | 0.8 | 0.6 | 0.4 | 0.2 | |||
b2 | c2.学校工作获各级党委政府书面表扬,对应表中分值加分;获市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表扬按下一级党委政府书面表扬加分;获区级部门或镇(街道)党委政府书面表扬,按区级党委政府书面表扬加分分值折半分。 | 0.8 | 0.6 | 0.4 | 0.2 | ||||
c3.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区二、三等奖加0.1分,获区一等奖、市二、三等奖加0.2分,获市一等奖、省二、三等奖加0.4分;获省一等奖、全国二、三等奖加0.6分,获全国一等奖加0.8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同一个项目、同一篇作品以最高奖加分,不累加,下同。 | |||||||||
c4.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师培机构组织的各类比赛。 | |||||||||
c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区教体局或由区教体局推荐选派参加区级及以上的各类竞赛。 | |||||||||
b3督查调研 | c6.区教体局安排接受各类专项工作调研、检查,受到好评;代表翠屏区接受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督查,受到好评。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 0.4 | 0.3 | 0.2 | 0.1 | ||||
b4宣传交流(加分不超过1.2分) | c7.平面主流媒体对学校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学校常规工作报道和简短活动信息报道字数不足200字的不列入加分范围)。同一篇稿件在不同媒体上刊发,按高限加分。 | 0.4 | 0.3 | 0.2 | 0.1 | ||||
c8.电视台对学校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网络主流媒体(区委宣传部和区教育体育局认可的官媒)对学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一篇宣传稿件在不同媒体刊发的,按高限加分。 | 0.8 | 0.6 | 0.4 | 0.2 | |||||
c9.由区教体局推荐选派参加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宣传交流活动(承担公开课、指导课、示范课或作学术报告)。 | 0.3 | 0.2 | 0.1 | ||||||
c10.由区教体局安排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现场展示活动的。 | 0.5 | 0.3 | 0.2 | 0.1 | |||||
a2扣分范围和分值 | b5工作不力 | c11.受到区级部门会议和发文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0.1分、0.2分;区委、区政府会议和发文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0.2、0.4分。 | |||||||
c12.“双减”“五项管理”“五育并举”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况扣1-3分。 | |||||||||
c13.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推进不力,数据统计失误的,视情况扣1-3分。 | |||||||||
c14.代表教体系统接受区政府督查,代表翠屏区接受市级以上政府和部门考核评估不达标、不合格的;迎检准备督查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 0.8 | 0.6 | 0.4 | 0.2 | |||||
b6管理疏漏 | c15.学校管理不善、处置不当在媒体有负面报道,按次数计算扣分。 | 0.8 | 0.6 | 0.4 | 0.2 | ||||
c16.学校管理不严,教育不力,教师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区教体局行政处分1人次扣0.2;区纪监委处分1人次扣0.4。 | |||||||||
备注1.加分和扣分评估的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一2023年8月31日止(加分一律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